“经过5年努力,全国空气质量总体改善。”这是国务院颁布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大气十条”)中提出的奋斗目标。9月12日,“大气十条”实施满一年。在这一年里,随着各项治理措施陆续出台,百姓对空气质量话题的关注不断加强,各种疑问和误解也随之而来。为此,本报记者采访了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研究员姜克隽,揭开大气污染防治中的三大误解。

误解一:污染治理拖了经济发展的后腿?

中国环境保护部数据中心发布的空气质量数据显示,2014年1月至8月,74个主要被监测城市的PM2.5平均值为61.7微克/立方米,较2013年同期下降了4.2%。尽管还没到冬季供暖期,“大气十条”实施一年后,全国空气质量状况得到明显改善,其中京津冀地区PM2.5浓度有明显下降。

作为全国大气污染问题最突出的省市,河北省今年强力实施“6643”工程,钢铁、水泥、玻璃、煤炭等支柱产业都在整治范围内,其PM2.5、PM10、二氧化硫含量等指标均有明显改善。与此同时,河北省经济发展数据不如预期,今年第一季度GDP增速大幅下滑至4.2%,低于全国GDP增速3个百分点,位列全国倒数第二。因此,有观点认为,正是治理大气污染、削减过剩产能,导致了产业结构偏重的河北省经济增速放缓。

姜克隽对此持反对态度,他认为经济发展与环境治理之间不存在矛盾,环境治理可以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成为地方经济发展的新驱动力。随着大众对环境治理的外在需求不断增加,政府和企业需要加大在环保领域的投入,使环境保护逐步成为新的投资渠道。节能环保设备、低污染产业等都可能成为未来经济的增长点,长期来看必然会刺激经济增长,创造出有质量的GDP。

大气污染治理与经济发展协调发展解析(图1)

误解二:企业担责有风险,避责更安全?

“大气十条”中明确表述,企业是大气污染治理的责任主体,要增加资金投入,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治理技术,确保达标排放。这些规定使企业在大气污染治理过程中面临着关停设备、改进技术等一系列对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的“大手术”。

以汽车制造业为例,为达到国内柴油车排放国Ⅳ标准,汽车生产企业必须加装后处理装置。然而,后处理装置的技术路线多种多样,很多技术还不成熟,一旦选错路线,企业必将面临损失。出于对风险的顾虑,很多企业特别是规模小、实力弱的企业,难以主动担起大气污染治理的责任。

原标题:揭开大气污染防治三大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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