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排污权有偿使用改革促进环境治理创新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我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有关精神,紧密结合河南实际,相继出台了大量改革举措。这些举措,事关中原崛起河南振兴富民强省宏图大业,事关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和美好生活,具有极强的政策性和极高的社会关注度。
在全省上下同心协力、改革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向纵深推进之际,今日起,本报推出“攻坚˙河南改革热点解读”大型系列主题报道,对我省出台的各项改革举措进行全面深入的解读,以解疑释惑、引正纠偏,回应群众关切、凝聚改革共识。
推行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促进环境体制创新和制度改革
——访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环境保护体制改革专题小组组长、省环保厅厅长张庆义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环境保护和污染物减排中的作用,促进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有效减少。
我省是全国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十个试点省之一。今年10月1日,省政府开始正式实施《河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这意味着,在满足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前提下,我省排污企业使用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权利,将由“无偿”变为“有偿”。
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是以市场为基础的新环境经济政策
问:怎样理解和认识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
简单地说,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是反映环境资源市场供求和稀缺性、以市场为基础的环境经济政策。从专业角度讲,排污权有偿使用,是指在满足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前提下,排污单位通过向县级及以上环境保护部门缴纳排污权有偿使用费取得排污权的行为。而排污权交易是指在满足环境质量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的前提下,排污单位通过排污权交易平台依法出让或受让排污权的行为。通俗地讲,就是在政府部门的管理监督下,排污单位购买并拥有排污权,并类似于产权一样可以出售。通过这样“买”和“卖”,转变环境资源无偿使用的观点,树立环境资源的价值观念。
问:为什么要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
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目的是推动企业减少环境资源的占取,解决环境容量资源长期无价和低价使用的问题。当前,推动污染减排主要依靠行政手段,社会减排成本较高,减排成果也难以持续巩固。同时,企业每年只需缴纳并不高的排污费就可随意排污,也导致出现众多污染大户污染成本低,环保投入不足等现象。在排污权交易制度下,环保投入足、减排效果好的企业可以将其减排量出售或抵押贷款,用于回收减排成本,甚至盈利。环保投入不足的则须通过购买指标来“补课”。通过排污权交易制度,使企业为自身的利益提高治污的积极性,治污就从政府的强制行为变为企业自觉的市场行为,有利于削减政府和企业节能减排压力,提高环境资源的配置效率,降低社会平均治理成本,促进环境质量改善。
促进企业绿色发展和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问:在缴纳排污费的情况下,再实行排污权有偿使用,会不会增加企业负担?
从短期来看,会增加企业一定的经营成本,一些靠赚取环境成本生存的企业,甚至可能因此而停产。从长远来看,这将迫使排污企业采用新技术、新设备,减少对排污权的占有,从而促进结构调整。同时,在排污权交易的框架下,购买排污权的企业能够扩大再生产,出售排污权的企业能够获得资金支持,使企业在绿色发展中赢得生存机会和竞争能力,对企业和社会都是有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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