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荔:低成本环保改造技术是煤电企业发展方向
煤电节能减排升级改造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今后,煤电企业该如何寻觅发展良机?企业应如何选择技术路线?节能减排工作落实到位后,将会给煤电企业带来怎样的发展机遇?近日,带着这些疑问记者采访了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研究室主任潘荔。
记者:截至目前,现役机组节能减排改造进行情况怎样?您倾向于哪种技术路径?
潘荔:总体来看,“十二五”期间现役燃煤机组的环保技术改造任务是非常重的。重来自于几个方面,一是新的排放标准实施后,全面提高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的排放限制要求;二是针对雾霾治理,对重点地区的燃煤电厂提出了特别限值要求;三是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国家能源局出台了《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 (2014~2020年)》,对煤电提出了燃机排放要求。在此基础上,各地方政府又出台了更加严格的排放要求,所以,近几年来现役机组总是在持续地进行改造。
我国现行的《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已经是世界上最严格的了,新的行动计划提出的指标使得排放要求严上加严。要达到这么严格的要求,离不开技术支持。但是我们必须看到,近几年环保技术并没有新的突破,大多是对现有设备加大裕量。其实,电厂在规划设计时,都是按照当时的标准和严格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审批要求优化设计的。这些适应当时法规要求的设计和设备,用新的法规要求是需要改造的,然而改造并不是简单地加一些设备如脱硫塔内增加喷淋层就能改好的,是需要对整个系统进行调整的。对于电厂安全性来讲,增加一些新的环保设备和对风机、烟道系统进行改造会增加企业的安全风险。同时对于节能与环保要求也产生新的矛盾,算大帐可能是得不偿失。具体来说过度环保改造增加的耗能、耗材如脱硝喷氨量的增加、废水排放等所带来的环境问题可能会大于环保设施所能降低污染物排放的增量部分。
记者:针对机组加装湿式电除尘器能够达到预期节能减排效果这一观点存在争议,您认为这一技术路径的性价比如何?
潘荔:湿式电除尘器并不是新技术,在钢铁工业、电力工业等早有应用,但并不是为了解决普遍性达标排放问题。国内过去没有应用在燃煤电厂上是因为用其他方式也可以做到达标排放,何况湿式电除尘器的造价很高。我国电厂使用湿式电除尘器的时间还比较短,而且有的是自行开发的技术、有的是引进技术,有运行好的也有运行出现问题的,还难以判断其长期运行效果。因为湿式除尘器与采用的材料、主要参数的合理性、运行可靠性等密切相关,与监测技术密切相关,与经济投入密切相关,与要解决的问题密切相关,很难判断技术路径的性价比。
改革开放以来,火电发电量和电煤消耗增长了16倍,然而电力烟尘排放量在大幅下降,由1980年的399万吨下降到2013年的142万吨,若按达标排放要求排放量更低。电力烟尘排放总量的大幅度降低与环境质量的现状,从一个侧面说明电力烟尘排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非常小。
污染控制问题是一个综合性问题,需要与安全性、经济性统筹考虑。对于达标排放后再投入的环保设施,要用对环境质量改善的效果进行技术经济性评价,以判定其性价比。因此,鼓励发展低成本的环保改造技术是永恒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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